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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新政托刚需有何不可

发布时间:2014/5/24  阅读:0

     住房公积金新政,只要托的不是投机的市,而是托着刚需的市,那么就该鼓励先行实践,无需大惊失色。
 
  在楼市调控没有放松的大背景下,任何一点地方政策的风吹草动都具有高度敏感性。此前,也确有不少地方试图通过打“擦边球”的方式变相救市,以缓解土地财政压力。但是,倘若把所有地方楼市相关政策的微调都一概视作“托市”之举,尽管对于创造规范调控秩序,严肃土地法纪的政策落实氛围不无助益,但也可能在一刀切思维下扩大误伤面,让居民正常的刚性需求也遭到抑制。以尽可能满足居民居住权为目的的调控政策,就有可能与其预期目标背离。
 
  住房公积金制度,其性质就是与民生相关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。那么在楼市调控的进程中,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与商业贷款管理有所区别,以便于住房公积金发挥应有作用。这是应有之义。
 
  现实情况是,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笔巨额民生资本,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。据统计,到去年底,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已经缴存3.9万亿元,除贷款外,余额还有2.1万亿元。业内人士测算,公积金余额在满足正常提取、贷款并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,结余资金仍超过4000亿元,沉淀资金数额巨大。让民生资金沉睡,何如激活发挥作用?
 
  有人担心,上述地方的住房公积金“新政”,会导致住房公积金成为楼市的解救者,让楼价再次飙升。这种担心固然不是全无道理,但是,如果为满足价格调控目标而忽视民生改善目标,忽视庞大的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,即使价格一时被压制,也不过是畸形成效。一旦条件有变,刚性需求就只能集中释放,并短期内导致房价失真。更何况,楼市疲弱的宏观背景,已经扭转了潜在购房者对楼市的预期。在目前这个时间点盘活住房公积金,市场负面效应不大,成本较小。
 
  楼市调控涉及面极广,需要调整的是复杂的利益关系。这其中,民生性的不能堵而只能导。各地即将实行的住房公积金新政,只要托的不是投机的市,而是托着刚需的市,那么就该鼓励先行实践,无需大惊失色。
 

(来源:京华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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